校内各单位:
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根据学校《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决定开展校级兼职教育教学督导增选工作,强化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老带新”助力赋能作用,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各二级学院院级督导增选可参照本通知同期完成后报质评中心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校内外离退休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热心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有意愿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曾)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对高校教育教学有一定了解的行业专家。
3.离退休教师一般要求身体健康,首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能胜任一届(三年)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三、工作职责与待遇
1.工作机制
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在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相关督导工作。
2.工作职责
(1)督学:通过看课听课,对学生出勤、着装礼仪、学习资料、学习状态、学风建设进行督查、评价和指导。
(2)督教: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听课,对任课教师师德师风、课程思政、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教学准备、到岗情况等进行督查、评价和指导。
(3)督管:强化常规教学管理质量,推动学校重点教学工作落实。通过开学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论文试卷抽查、教学档案管理等专项检查,对二级学院教学运行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实践教学环节落实、课程考核实施等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评价和指导。
(4)督改:针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教学环节及其管理方面发现的情况,分析提出问题与整改建议,报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5)通过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发现好做法、好经验,正面宣传优秀的人和事,鼓励青年教师“增慧提能”,形成典型案例,报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6)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教育教学相关督导工作。
3.聘期与待遇
(1)聘期:经学校审核同意聘任,按有关程序颁发聘(证)书,一般聘期为3年。
(2)离退休督导由学校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督导津贴。
四、选聘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动员,并做好政治审查,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校内外均可)申请担任校级兼职教育教学督导员。
2.教师本人于即日起至7月16日前填写《绵阳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经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归口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报送。
3.各二级学院填写《绵阳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7月18日前将教师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扫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7900333@qq.com。
4.学校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研究,发布聘任名单,颁发证(聘)书。
5.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558994877)。
绵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
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