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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2-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根据《绵阳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课程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方案

各二级学院须依据《办法》相关规定成立课程评估工作组,在2025-2026-2学期第2周前结合本院实际及课程评估实施细则,制定2026年课程评估工作方案(模板参考附件1)。方案应明确本年度参评课程、评估流程、时间节点、评审专家组成员及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流程

(一)启动评估

二级学院根据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在课程评估数字化平台开启课程评估实施任务,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评估。

(二)课程自评

2026年参评课程的负责人或授课教师需在2025-2026-2期第4周前,对照课程评估标准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包括课程大纲、教案、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或提供有效链接)、课程考核材料等教学过程原始材料,学生及同行和督导评教数据,课程质量改进典型案例(模板参考附件3),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或教学获奖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至课程数字化评估平台。教学过程原始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教学基本规范,均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原则上,未同步提交课程质量改进典型案例的课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学院评估

学院依据课程评估工作方案和评估标准(附件2),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优秀”等次课程按20%比例评选。依据六项指标分配专家,每位专家负责评审其中一至两项指标,每门课程由三至六位专家依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以此保证打分标准的统一性与公平性。专家组在2025-2026-2期第10 周前完成评估。学院汇总意见,得出评估结论(附件4)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四)学校复评

2025-2026-2期第11-16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课程评估复评方案在课程评估数字化平台组织开展复评。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对照指标开展评估并给出结论,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荐“优秀”示范课程或可推广的课程质量改进典型案例。

(五)结果公布

2025-2026-2期第17周,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审核结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及其结果应用,

2.加强组织领导,严把评估质量关,确保评估过程规范、公正、客观。

3.课程教师须认真阅读课程评估标准中的建议评审方式,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4.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循《办法》及相关标准,真实反映课程教学情况,强化教师作为课程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5.在评估过程中,若遇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及时调整评估工作计划并报备。

6.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否则影响学校整体工作实施。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3月20日之前将学院2026年度课程评估工作方案(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5月11日之前将本学院课程评估结果统计表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人:刘蓉

办公地点:知行楼508室

   话:0816-2579625

   mysyzpzx@126.com


附件:1.二级学院课程评估工作方案模板

      2.绵阳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标准(含理论类与实践类课程)

3.本科课程质量改进典型案例模板

4.二级学院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622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电话:0816-257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