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第二次督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01 点击数:


各校内二级单位:

为扎实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全面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绵阳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绵师院发〔2024〕13号)安排,学校将对各牵头责任部门与协同部门的2024年度整改情况进行本年度第二次督查。现将有关审核评估整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要求及工作流程

1.各牵头责任部门对照绵阳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进度安排和成效预期”进行自查牵头责任部门所负责问题的整改进度分“完成”“基本完成”“进行中”“调整”“待执行”5级。达到预期整改进度的100%为“完成”,达到预期整改进度的70%为“基本完成”,低于预期整改进度的70%为“进行中”,尚未按照预期进度整改为“待执行”。

2.计划截至2024年12月完成的任务,整改进度原则上需达到100%,若未达成则需说明未达成的原因加快进度的具体举措以及任务完成的最终时间,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2024年度第二次督查台账”(见附件)。各整改问题牵头责任部门在形成整改台账及梳理佐证材料需要与相关整改措施协同部门充分沟通完成情况最终由整改问题牵头责任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210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交所负责问题的整改台账及其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照整改台账中的规定命名、以问题为单位、问题序号为文件夹名称,提交电子版。

3.计划2025年完成的任务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只需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2024年度第二次督查台账”(见附件)中的推进进度和证明整改成效的佐证材料名称

4.学校梳理形成2024年度整改总结报告12月下旬上报省教育厅

二、结果应用

1.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小组汇总梳理各牵头责任部门反馈的情况,通报牵头责任部门所负责问题的整改进度。计划完成时间截至2024年12月的任务,牵头责任部门须在12月结束前完成整改。

2.需要调整原定整改举措或整改成效的牵头责任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述变更原因,提出变更后的针对性举措、整改进度、责任人和预期整改成效,并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并经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审定后,牵头责任部门方可根据调整后的整改方案执行。

3.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杜绝将整改工作流于形式。为确保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和取得实效,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与整改成效将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附件: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2024年度第二次督查台账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1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电话:0816-257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