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绵师院发〔2024〕40号)文件及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要求,现将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度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理念
考核坚持师德为先、坚持以评强教、坚持“学生中心”、坚持全程评价、坚持多元评价。
二、考核范围
《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修订)》(绵师院委发〔2024〕29 号)中规定的需要参加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的教师(以下简称“申报教师”)。符合《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修订)》(绵师院委发〔2024〕29号)文件第十四条的申报教师,可申请免予考核。
三、考核方式
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和学校教学质量集中考核。各二级学院根据人事处审定的申报教师名单,组织学院层面的教学质量考核,考核成绩主要由学生评教(10%)、随堂评价(40%)、二级学院集中考核(50%)三部分组成。学校层面对二级学院当年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排名后50%的申报教师开展集中考核。
四、工作安排
1.2024年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绵师院发〔2024〕40号)制订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施细则在涵盖和不低于学校方案规定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可以体现学科专业特点。
2.2024年10-11月中旬,即2024年秋季学期第5-10周,二级学院开展教学质量考核,形成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考核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秋学期第11周,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24年11月底,学校对二级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组织开展学校教学质量集中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向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或书记、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学考核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归口到本单位的申报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务必按照公开、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则,考核时间、地点及过程面向全院公开,考核结果向全院公示。务必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组织安排考核工作,按时上报考核结果。
2.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将《绵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绵师院发〔2024〕40号)文件及本通知的相关规定传达给所有教师,并督促申报教师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未参加教学质量考核而影响申报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责任自负。
3.职称评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增设“一票否决指标(政治认同)”和“优先指标(学生中心)”。各二级学院务必引导教师按照指标体系要求开展课堂教学,并落实到随堂评价、二级学院集中考核中。若违反“一票否决指标”,职称评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视为“不合格”;若未体现“学生中心”,则该指标得0分。
4.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考核中可查阅的教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大纲(最新版)、教学日历、教材、教学设计/PPT/网络教学资源、过程性和结果性考核资料等。
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6177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