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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度督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8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扎实有序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全面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绵阳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绵师院发〔2024〕13号)安排,学校将对各整改问题牵头责任部门与协同部门的整改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7月10

二、督查内容及工作流程

1.各整改问题牵头责任部门务必积极对接相关整改问题协同部门,对照绵阳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进度安排和成效预期”进行自查,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并在7月10日前在OA系统 -“督查督办”中填写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和上传已形成的关键佐证材料。

2.牵头责任部门所负责问题的整改进度分“完成”“基本完成”“进行中”“调整”“待执行”5级。达到预期整改进度的100%为“完成”,达到预期整改进度的70%为“基本完成”,低于预期整改进度的70%为“进行中”,尚未按照预期进度整改为“待执行”。计划完成时间在2024年6月之前的任务,整改进度需达到100%,若未达成则需在OA系统的“办理情况”处注明未达成的原因以及追赶进度的具体举措;计划在2024年10月之前完成的任务根据实际推进进度填写,并加强推进力度,学校11月将进行年度整改总结,并形成年度整改材料报省教育厅;计划完成时间在2025年10月的任务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填写,持续推进。

3.各整改问题牵头责任部门在OA系统进行上传前需由部门领导对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小组汇总梳理各牵头责任部门反馈的情况,通报牵头责任部门所负责问题的整改进度。

三、持续改进与结果应用

1.整改问题未达到预期整改进度的,牵头责任部门总结推进中的不足,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将相关工作列入部门暑期工作计划,重点推进,务必于2024年9月完成整改。        

2.调整原定整改举措或整改成效的需要牵头责任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述变更原因,提出变更后的针对性举措、整改进度、责任人和预期整改成效,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并经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审定备案后,牵头责任部门方可根据调整后的整改方案执行。

3.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杜绝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与整改成效将反馈至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附件:OA系统-督查督办操作手册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28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电话:0816-257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