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近日收到《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首届川渝教育评价标准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按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征集川渝评价标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征集类型
本次征集的“教育评价标准”,包含以下两类成果形式,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申报:
A类:由国家、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标准。如《标准化教育课程建设指南质量管理基础》(GB/Z128-2026)、《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JY/T0660-2025)等。
B类:具有标准性质特征的规范性评价技术文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指南、评价规则、教育自检标准等。如《XX区域劳动教育体系评价标准》《XX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评价标准》《XX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指南》等。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标准按适用对象分为以下五大类:区域教育评价标准、学校评价标准、教师评价标准、学生评价标准、人才评价标准。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有引领作用。
2.与国家政策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不冲突、不重复。
3.评价指标与内涵描述应具体、可观察、可测量,逻辑自洽。
4.知识产权清晰。所提交的标准应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人工智能(AI)生成内容披露。研制过程中若直接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指标框架、文本内容或数据分析等,应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披露使用的工具名称、版本、具体用途。申报者须对标准内容的原创性、真实性及科学性负全责。若因AI生成内容引发学术不端或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方自行承担。
6.已被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采纳的标准,不再重复申报。
(二)分类条件
A类标准:提供正式发布公告。
B类标准:至少使用过1次,提供使用证明材料。
三、征集与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申报者根据标准研制的科学规范填写《川渝教育评价标准征集申报书》(附件2)及教育评价标准的文本(B类格式参考附件3)。各单位申报种类和名额不限,同一个主持人申报不能超过2项(排名第一的标准起草人为本标准的主持人)。
(二)资格初审与推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推荐,填写《川渝教育评价标准征集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三)专家评审。四川省教育评估院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育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四)结果发布。评选结果在相关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入选名单。
四、材料报送
(一)内容编写格式
A类:无特殊要求。
B类:鼓励参考本通知附件3格式进行排版,但非强制要求。
(二)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包括以下文件(请按顺序编号、命名,并置于同一文件夹内):
1.申报书(附件2,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
2.标准文本(附件3,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及相关证明材料(A类标准可不附证明材料);
3.汇总表(附件4,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
(三)文件命名要求
1.单个文件名格式:序号-文件名称-申报单位准确名称-标准类别-标准名称(如“01-申报书-马克思主义学院-B类-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标准”);
2.总文件夹命名格式:省(市)-申报单位准确名称-标准类别-标准名称(如,马克思主义学院-A类-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
(四)材料提交方式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附件2、3(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汇总整理后发送至电子邮箱mysyzpzx@126.com,2026年5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结果运用
(一)校内应用。经专家审核通过的优秀评价标准,报学校批准后,将积极推动其在各二级学院中的应用。
(二)择优入库。对入选的教育评估院优秀教育评价标准将纳入“四川省教育评价标准库”“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库”,并颁发采用证明。
(三)研究支撑。入选教育评估院标准将作为两地教育评估院开展评价研究、工具开发、数据采集的基础资源,为教育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对特别优秀且具备条件的B类标准,有条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正式标准(A类标准)。
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首届川渝教育评价标准征集活动的通知
2.川渝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申报书
3.B类标准文本参考格式
4.川渝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27日